近日在看中国的企业史,从文革结束到九十年代,二十年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国企终于在民营企业和外资的冲击下倒下了。我认为,罪魁祸首还在政府的政策,摸着石头过河的确不容易,政府被乡镇企业牵着鼻子走,走一步看一步终于把一个个庞大的国企拖累死了。改革开放,与其说是邓公的功劳,倒不如说是些个体户的功劳:没有他们的灵活,纵有邓公的英明果决,改革开放的进程也不会如此的迅速。
本文可以说是对企业史的补充,阐明了国企从鼎盛时期一步步衰落的过程。他们的没落虽有政策的束缚,也有管理的原因,好大喜功的弱点不知害死了多少企业。
然后,怀念一下那些昙花一现的私企吧,他们换来了完善的政策。
引子#
10 年前……一位枯瘦的老人躺在家中的病榻上,那一双糊着眼屎的浑浊的双眼,充满无奈的望着我。用含混的声音反反复复的重复着一句话:“虎啊,咱这厂子,咋就黄了呢?”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在改革的浪潮中,早已无力回天,但在他生命的尽头,似乎还留着一丝眷恋。
几个月后,随着这位老人的心脏停止的,还有我家门前那口龙门吊上的卷扬机……而共老人那双浑浊的眼睛一样,久久未能的闭合的,还有我那多年的记忆。
20 多年了,我看着那高耸的院墙变得斑驳;20 多年了,我看着那火热的车间变得空旷;20 多年了,龙门吊不见了、天车倒塌了、气锤已不再轰鸣、马达早停止了转动……
最终,那一片荒草丛生的厂房成了装饰城,而每天来来去去的我,则愈加自虐式的在我的心头牢牢地刻上了一个个问号:咋黄的?咋没的?我问青天,青天不语。我问流水,万古东流。
我问脚下的路,这路似乎还要自己来探索!从此,我走上了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之路……
三年前,笔者以组织或参与的形式,开展了对天津、北京、武汉、开封、襄樊等 20 余家原国营企业的调查,采用过入厂、走访工人、走访市民等方式进行过或浅或深的调查。
提到国营企业,可能大多数未在原国营企业工作过的人头脑中都会把那些企业和低效、落后、尾大不掉等词语联系起来。但果真如此么?确实王东京、张五常等学者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认为国营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层存在“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而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但笔者了解的事实,却并非如此,笔者曾经在开封博达实业公司(原开封电机厂)听过一个小故事:据一些 60 年代末期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回忆,当时在工厂里女工们都很积极地参与工作,在当时的女工中,从事比男工轻松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的。他们与男工一样,奋战在轰鸣的车间中……甚至连产假都不愿休,有些人,直到羊水破了才由救护车拉到厂里的职工医院生产,而这一切,都出于她们的自觉和自愿,直到今天,她们还会拿出那些发黄的证书,回忆着自己那激情燃烧的青春,回忆着那一个个年轻的自己、年轻的三八红旗手……。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在 60 年代,一直到 80 年代初的国营企业,效率都应该是相当高的,工人具有如此高涨的生产积极性,起码在生产环节不可能是低效的,而管理环节呢?由于“鞍钢宪法”的普遍实施,干部基本上是全部参加劳动的、工人也基本具有参与工厂管理的权利,所以车间的积极性,也必然是管理层积极性的写照,可见在 80 年代之前,我们的国企是基本不存在效率问题的。
左派的一些同志经常劝我多读一些毛主席的书,毛主席教我们,做调查研究要认真、要实事求是,不能杜撰,我们一起参与调查的很多同志们也是如此的。所以我不想回避国企的效率问题,只单方面的讲有或没有。
那么,国企是否存在过效率问题呢?至少从我的了解来看,答案是肯定的!而这个现象的出现,是和一次巨大的历史变革不无关系的。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随着邓副主席多年韬光养晦的结束后,开始了拨“乱”反“正”的过程。在农村,强行解散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由于 60 年代开始为了改造农村而投身新时代革命的大批知识青年户口并不在农村,也就失去了劳动和生活的基础。最后不得不让知青回城。但一下子涌入的大批青年,就打乱了原本制定好的城市工业企业的就业计划,而老的知青解决了,新成年的又没了岗位,有些青年就在等待指标的过程中浪费了一年又一年……再加上价值观的一些改变,最终在 80 年代造就了很多游手好闲的二流子,高英培相声中的“和平老三”就是这一代人典型的写照。而当时的政府在情急之下为了提高就业率,就不得不号召“老子退位,儿子顶替”最终让一部分这样的人进入了国企,甚至走上了领导岗位。从此,我们的国企开始走上了坎坷的道路。
回首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我们的一些领导人,在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毫无征兆的、强制的给原先已经制定好并正在良性运转的政策来了个不计后果的急刹车。或许国际上真的把“休克疗法”的开创人安错了帽子,戈大爷似乎只是学徒,邓老爷子才是真正的高手!而正如休克疗法在苏联产生的影响一样,邓老爷子的拨“乱”反“正”对国企命运这一方面产生的影响,也就不言自明了。
虽然,这一次的“休克疗法”对国企产生了一系列的不可控的因素,但之后的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的政策的实施,却足以叫人叹为观止。
首先,就是 80 年代初期开始的“利改税、拨改贷” 原先的国营企业,资金来源全靠国家拨款、同样利润也全部上缴国家,开源节流是生产交易过程中产生利润的一个基本常识。我国根据苏联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在前三十年的摸索中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计划经济体系。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经济主要由两块构成,国营经济与集体经济。不仅这两块之间是“市场经济”,各集体企业之间也是“市场经济”。所谓计划经济有双重含义。首先国家的发展是按照计划来布局的,不论是兴办国营企业,还是新建集体企业,都要服从国家的全局利益;另一方面,在国营企业内部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所有国营企业都将为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的人民利益服务。同样,中国的经济在毛泽东时代也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尽管资改派污蔑为“到了崩溃的边沿”,可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家们远比资改派诚实,他们广泛赞誉中国在毛泽东时代靠自力更生取得的成就是一个奇迹!在短短二十七年间,中国从一个连自行车都不能生产的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一跃而为一个拥有完备的工业体系,能够自己设计、制造飞机、巨轮、各种数控加工机床、集成电路、大中小型计算机,电子显微镜,以及“两弹一星”的强国。这样的发展速度与生产效率也只有在社会主义阵营中才能找到。再与日本的发展对照一下。三七年日本入侵中国时,日本早已能够制造飞机、坦克、巨型战舰,而中国只能生产步枪与轻机枪。而到七十年代初,不论是经济规模还是高科技水平,中国都与日本不相上下。反倒是“改革”的一、二十年间,中国科技又再次落后于日本。
可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国企,已经基本达到了“源有保,流有度”的程度,但就在国企正在蒸蒸日上之时,“利改税、拨改贷”这一道圣旨,无异于给了长身体的孩子一记重摔,以至于摔坏了骨头,成了半残。
“利改税、拨改贷”表面看起来可能是给国家减负的好方法,但实则害了国企,也害了国家。
在利改税之后,随着税率的提高,国企的负担越来越大,多的达到 20-30%。工商税所得税上完后,又按 622 的比例来划分利润分配。而同时期引进的外资,却在保税区里享受着数十年的免税待遇;同样,国企在运营过程中,由于第一代、第二代工人对国家无偿的、丝毫不计报酬、甚至个人健康的奉献,国企也必然的承担着对工人的福利,以笔者在武汉走访的汉阳造纸厂为例,全厂一共 30000 职工,厂区内的设施从医院、学校、到煤气厂、汽水厂一应俱全,一个工人子弟,可以在 18 岁之前,在厂区中满足一切生活的需求。而同时兴起的私企,却可以当“黑猫”,雇佣童工、压低工资、低成本的运营。这样一来国企的运营成本必然相对其他企业高。
而拨改贷则起到了同样的作用,原先的拨款是每年固定的,企业不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拨改贷之后,国企同样要面临与外资和私企对贷款的竞争,而许多大企业往往就是因为资金链的断裂,导致了工厂的衰亡。笔者在武汉走访的汉阳造纸厂,就是个例子。该厂曾经是全国造纸业的龙头企业,也是芦苇造纸的首创企业,据该厂的前工会主席讲述,由于该厂使用芦苇造纸,故生产具有很大的时间性,夏天是纯投入期,秋冬是生产期,春天是资金回流期。原先由于是拨款,所以即使在投入期,也不必担心全厂人的生活需求问题,但利改税拨改贷之后,随着企业负担的加大,利润开始逐年减少,最终由于在秋季结束前都没能贷到款项,工厂工人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又恰逢国资委强行将一些亏损的乡镇企业与该厂重组,被定为亏随企业,随之破产。
而泽东时代的国营经济不论在资金上,在装备上,在技术上全都是所有国企共享的,是真正的公有制。
利改税后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福利全部依赖“剩余利润”,企业和职工必然要为争取更多的“剩余利润”而排斥一切非本单位的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所有的国营企业都以本单位的利益为中心,就再也不会把本企业的技术与装备无偿地提供给其他国营企业使用,这就大大降低了我们拥有的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效率。同时,为了在同行业中取得优势,必然互挖墙角,必然增加内耗,必然降低整个国家的经济效率。
利改税后企业有了独立的生存、发展的权力,有了独立与国家计划之外的意志与权力,“一盘棋”的计划经济不复存在,无序竞争成为国营企业的常态。“改革”后许多国营企业几度一窝蜂地追求高利润行业,造成生产能力过剩,造成国营企业内部无序竞争,浪费了国家的资源,降低了国家资源与资金的使用效率。
这一切正是利改税后那几年国营企业迅速陷入困境,国营经济迅速萎缩的原因之一。
而其次,便是大包干,车间承包、厂区承包,把一个完整的工厂,划分成了数个独立王国,以首钢为例,笔者曾经访问过一个首钢设计院的朋友,他们名义上是首钢设计院,但极少为首钢提供设计,他们的设计项目是科长、处长在外承接的,而同样,首钢的设计项目也要去找其他的设计单位。这样一来,隶属于首钢的设计院与首钢的关系就已经名存实亡了,但首钢却还要承担着设计院的员工乃至其家属的福利。长此以往,企业效率能不低下么?
第三,乃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出台,我们的国企在改革之初还是非常注重民主决策的。职代会还是相当有影响力的。但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出台,彻底瓦解了毛泽东时代建立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民主管理体制,“一言堂”不仅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使得员工丧失了有效地监督机制。以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和平制药厂)为例,该厂是天津乃至全国制药业的龙头企业,以生产各种注射液和抗癌药为主,并有自己的研发机构,研究所占地 200 多亩,其中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药物属于该厂首创,由于工人丧失了监督的权力,80 年代末调来的厂长李某强行用工厂若干年的积蓄,在 90 年代初购买了一套进口设备,但后来发现无其他配套设备可用,最终闲置,这乃是工人丧失管理权后的一言堂的决策失误,而后这位乡镇企业调来的厂长又将该厂与其乡镇企业合并,慢慢的实行资产转移,最终和平制药厂被掏空,职工待遇日益低下,有些职工退休金仅 300 余元;而原先的乡镇企业却越来越肥。
最后一条,就是价格双轨制的实施。当时规定:同一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定价。这时,一些前面提到的,混进国营企业的道德败坏之徒便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或利用职权,或利用关系,时而将计划内的平价商品转到市场溢价出售,时而将市场内的低价商品变为平价商品,这一批人后来很多都成了 80 年代的第一批暴发户,尝到了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甜头,最终也是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掏空了国企、甚至成了 80 年代末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罪魁祸首。更有甚者,如热比娅之徒通过出卖国家机密、勾结境外颠覆势力牟利,成了国家和民族的罪人。
以上几大政策就构成了 88 年之前的国企改革的主要政策框架。当然也是这些极其精妙、极具欺骗性的政策,直接导致了国企的衰败。为后来的倒闭、贱卖做出了铺垫。
但仅仅从政策层面了解国企的问题,还是不够全面的,辩证法在全不在偏,重客观而不以主观为第一要务,这是从左翼角度分析经济问题的我们与右派经济学家最大的区别。这里我认为,我们要反思在当时针对国企所出现的两种思路
首先我们要反思的一个问题,就是 80 年代国企改革过程中,对西方技术盲目崇拜的思路。很多国企在 70 年代中期,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而盲目的引进外国设备或与外国合资之后才发现,我们吃了亏,白送了别人根本不必要送利润,甚至白转让了他们没掌握的技术。以北京叉车总厂为例:在建厂后,已经具备了整套叉车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从发动机,到各个零件,完全实现国产,进场钢材、出厂叉车,一步到位。但在 90 年代,被“建议”与韩国汉拿集团合并建立新厂,厂领导在参观了汉拿在韩国的工厂后,为干净整洁的产业园区和机械化所打动,但合资、建厂后却发现,该集团只是表面光,实际背着很沉重的债务(韩国政府在鼓励民族工业发展过程中对韩资企业大规模的贷款),并且毫无自主研发能力,最终北叉沦为了汉拿在中国的加工厂,不但背上了巨额的债务,而且丧失了自主制造、研发的能力。所用的日本五十铃发动机,在稳定性上极差,出口中东的大批叉车因高温导致发动机无法使用,遭到退货蒙受了极大损失,最终随着汉拿的破产与现代的兼并走向了末路。而和平制药厂在 90 年代初滥购买外国设备,最终导致厂子资金方面开始捉襟见肘的例子我也已经提过了,关于中国大飞机的例子我们的教材里面也有。其实这样的例子在 80 年代是很普遍的。试想一个搞出了两弹一星、并且着重发展了 30 年重工业的国家,能与西方在工业上有多大的差距呢?甚至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在某些方面相对于国际是领先的。
但那时的国企为什么就那么的自卑呢?为什么就坚信自己制造的设备,自己制造的产品不如外国买的,外国借的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思路甚至路线问题。也不能不让人联想起,1966 年 8 月后被打倒的两位当时的国家高级领导干部,一位在新时期的革命浪潮中被冲掉了,另一个既没当黑猫,也没当白猫,而是韬光养晦当了乖猫,眯着小眼慵懒的趴在党旗之下。那位冲掉的干部早就下过: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定论。难道 80 年代的国企之路,真是那只老猫对朋友诺言的实践?这不得不叫人心生疑惑啊!
第二个需要反思的思路,就是国企名称的变更的思路。我记得在小时候,家里总在附近一个叫红卫兵商场的商场里买东西,我曾经问我的母亲:“为什么老去红卫兵商场买东西啊”我母亲告诉我:“红卫兵商场,是国营商场,里面的东西都是国营工厂造的,质量好!”但慢慢的,报纸上、生活中“国营”变成了“国有”。有些人没有发觉,但我认为,其中还是很有些端倪的。中国的“国营企业”应该是由建国之初的“公私合营企业”逐步改造、演变来的,“国营企业”概念的确定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对经济的主体控制地位,也就是说“国营企业”在完整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具有国家垄断的地位。其“责、权、利”三个方面均为国家所有,即国家拥有经营的责任和权力;国家拥有全部的产权;经营所获得的利益为国家所有,个人、其他经济组织、法人在法律上、在权力上都不能超越国家对“国营企业”进行支配和占有。也就是说,“国营企业”面对法律和权力,它都具有权威性质,任何个人、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要想支配和拥有“国营企业”,必须得到国家(所有者)允许才有可能。但是将“国营企业”的名称变更为“国有企业”后,情况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虽然只是“营”变成了“有”,仅仅只是一个字之差,但含意却有了根本的不同。“国有企业”概念只包含了“所有权”,放弃了“占有权”、“使用权”。 面对变更后的“国有企业”,对其“占有权”、“使用权”国家的权力由前台退到了后台。但恰恰就是前台退到了后台这一作为,问题出现了:
国家对“国有企业”只享有和发挥“所有权”,至于谁“占有”、“使用”,国家的权威可以发挥作用也可以不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占有”、“使用” “国有企业”,按照通俗的说法“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
既然在理论上规定了在法律和权力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人都可以“占有”、“使用”国有企业,那么国家也就可以放弃对“国有企业”的“占有”和“使用”。但是,“国营企业”国家必须同时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在“国营企业”的定义下任何人不可能跨越国家权力和法律“占有”和“使用” “国营企业”。
“国营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国家只单独享有和发挥“所有权”。所有权在法律意义上是可以出卖、转让的,“有”可以变成“无”,但是“国营企业”不仅仅只单独享有和发挥“所有权”,同时还必须承担“经营”的义务和责任。
所以,“国营企业” 变更为“国有企业”后,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贱卖也就不奇怪了。任志强不是说:国资委的责任就是让国有企业消失吗?在“国有企业”的定义下国有企业的消失是完全可能的,在法律意义上出卖、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完全合法。“国营企业” 变更为“国有企业”,就是今天中国国有经济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没有“国营企业”地位的消失,就没有“国有企业”的消亡。
事实上,根据中国现在的“国有企业”实际状况正确的定义应该是“私营国有企业”。因为大量的事实证明,国家一旦放弃国有经济的“占有”和“使用”,国有经济就可以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任意作为,看看“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腐败,看看“国有资产”的流失、贱卖,再看看“国有企业”经营中的权力寻租状况,我们应该对“营”与“有”这一字之差的产生的恶果有所反思了。
通过以上基于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80 年代的国企改革,正如左大培老师所说,是一场非科学、非理性的心理逆流。而且笔者个人认为,这也是一场践踏法律和道德乃至人性的逆流。在分析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国有资产的来历.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宪法中确立了以"国家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国家经济的主体形式.其后经过 30 年的发展,发展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积累了一批国家经营的优质资产.当时这种国家经营的方式是通过部司局三级管理结构按照行业分类进行管理.按照现在的分类办法,当时是沿用行政形式,采用大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就是国家计划方式.但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国家只是行使管理权.
改革以后,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国家所有制",模糊了企业的产权关系,由于国家控制的银行和税收政策向私有和外资企业倾斜,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又开始实行厂长负责制,为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有利条件.以后又实行"减员增效",让大量职工下岗,直接剥夺了职工对企业经营的监管权利,让"全民所有"彻底成为一句空话.再接下来,地方政府通过拍卖改制等手段,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变卖.中央管理的企业通过上市流通,也变相出卖企业资产,而其所得,都成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的的各种开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国有资产其实是在毛泽东执政时期执行国家经营政策时全体公民的集体积累,它的所有权是全体中国公民,无论中央国企还是地方国企,它的所有者都是全体中国公民.
所以我认为,由 80 年代开始的这次国企改革,是一场无视道德乃至国家宪法精神的、无视工人权益的逆流。但恐怕就事实来看,如果说 88 年之前出台的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的话,那么整个 90 年代,就是这一逆流的高潮。
92 年以后。14 大明确了体改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93 年通过若干问题的决定, 94 年实行税制改革,实行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诸项改革的推开都何此相关。砸三铁,劳动公司人事改革,也都是这段时间铺开的。八级工资制也被取消了,企业有自主决定权。工资制放开后,也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工资差距开始扩大。在这个阶段总的方向是继承了 80 年代改革的方向。全面推进的时期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大量国企出现了亏损甚至破产。国企的经营形势全面滑坡。今天还有人解释为当时的国企体制有问题。80 年代国企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92 年开始,引进外资的规模已达 3、400 亿,今天更多。大量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以后使得我们的市场中间很大一块,竞争不过人家。市场被挤占,90 年中后期,国家实行紧缩政策。大半市场被外资占领,免税进口极大的积压了国企的生存空间。其三是税费负担。国企的用工制度过去还有照顾就业的倾向,人员的财务负担比较重,尤其是企业办社会。93 年国企开始出现亏损,98 年亏损达到高峰。每一次改革,都把国企的资金活力降低。银行大量坏账,97 年前亏损国家有支持,97 年以后,资不抵债的企业就只能破产了。02、03 年大量破产和国企工人下岗。直到今天,国企的税也照样占主体。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只提供了 30%的税收。三资企业占销售额的负担占 12-3%。税多了利就少了,国企连续 30 多年负担,国企能不垮吗?可以说:第一国企承担了国民经济支柱的作用;第二非工企业的发展是以国企的巨大牺牲换来的。90 年代后期国家开始实行国退民进的基本政策:大企业通过优化资本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有效益的留下来;二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等的企业要保住,其他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对小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和转卖。
以上就是关于 90 年代国企改制过程的一个综述。其过程比 80 年代更复杂,而事实上也是国企改制过程中群体性事件爆发率最高的阶段。若干问题的决定,彻底否定了毛泽东时期的国企生产管理路线,以“特色市场”路线取而代之。税制改革则在利改税的基础上雪上加霜。
最后,随着外资的大规模引进,不但拉大了贫富差距,而且最终摧毁了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即所有制。根据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截止 05 年国有控股 39%,非公有是 61%;98 年到 05 年国有控股数量减少了 60%,工业增加值增长了 1.45 倍;从业人员减少 50%……行业分布:国企在能源行业占绝对优势;交通运输设备:国有和外资竞争太盛;各类采矿食品化工原料金属制品电气设备等领域,私营经济占绝对主体;通讯设备纺织皮革等高技术领域外资占绝对优势……商业领域国有经济不到 1%。而从就业形势来讲 98 年-05 年下岗工人达 3000 万, 05 年以后下岗高峰过去了。目前还有 900 多万人没有解决就业问题。每年新增 1000 多万农民工以及毕业大学生。从 90 年代至今,由于讨薪、待业、卖厂所引发的堵路、上访事件可谓数不胜数。而更罪恶的,还在于国退民进的政策。如果说 80 年代的价格双轨制只是给投机倒把之徒开了一扇窗户的话,那么国退民进则是直接敞开了方便之门,笔者的一位家人作为高级工程师,曾经也想在国退民进的时期接管一个建委下属的房地产企业,但不讲潜规则的这位亲属不但没成功,反到在竞争中被陷害,受到了处分,背上了债务,差点沦为阶下囚。最终这个企业被一名曾经贪污上百万的干部接管,走上了下坡路。这一现象,在国退民进的进程中,也是相当普遍的,无数的工厂、企业被无视纪律和法律的人控制,正值、善良、有作为的干部遭到了排挤。而这一批干部控制的企业,也必将在腐败和欺骗中走向毁灭和衰亡。
而衰亡的企业,也必将在停产之后,走向盗卖设备直至卖空资产的歧途……
结束语#
30 年的改革开放、30 年的国企改制,造就了太多人的疑惑、苦难、悲伤……
一代又一代的先驱,为我们的国家贡献了自己毕生的精力,而他们的晚年、他们的后辈,却在毫无保障、甚至威胁、压迫下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曾在武汉遇到过一位张老,他在年轻时夜以继日的为国家的建设奋斗,但如今已逾古昔之年,百病缠身,却老无所依。回想起毛泽东的时代,他老泪纵横……
我曾访问过武钢一冶遭受暴力拆迁的群众,他们作为中国无数大型钢铁企业的建设者,曾经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但如今他们已然失去了历史缔造者应有的光辉,每天遭受着房地产企业雇佣的流氓的无耻骚扰……
我曾望着厂区里车间的红色砖墙不住的摩挲,在这空荡荡的车间之中,我们的父辈,曾在这里挥洒着自己的青春,那一面面发黄的墙壁啊,似乎还在昏黄的灯光下,映着一个个倒三角型的背影……
咱的厂、咱的厂,我的爷爷和我们的父辈叫了一辈子,那里有他们的人生,那里有他们的热血!而今,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他们的后代,作为工人们的骨血,你、我、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去为我们的先人找寻那段流逝的记忆呢?